“人工智能+”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何特点?国家发改委答记者问...
据发改委,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近年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工作部署,推动我国人工智能综合实力整体性、系统性跃升。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演进,正从试验探索迈向价值创造阶段,引发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刻变革。一方面,经过市场初步检验,人工智能已具备解决一些现实场景中复杂问题的能力,对产业降本增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等作用愈发凸显,社会各界应用需求空前强劲,处于应用落地的关键窗口期。另一方面,智能化新产品新场景竞相涌现,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不断推陈出新,智能机器人进工厂、进家庭渐成趋势,各类智能体已在生产生活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仍存在对人工智能作用认识不一致、供需对接不畅、应用落地存在“最后一公里”障碍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强战略引导和统筹指导,推动全社会深刻认识人工智能对生产力的革命性影响,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问: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从技术发展看,有助于顺应和把握人工智能技术演进规律。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新的科研成果支撑场景应用落地,以新的应用需求牵引技术创新突破,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双向赋能,有助于以人工智能应用发展的确定性,应对技术和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加快形成更富生命力的中国特色人工智能发展路径。同时,主动构建与人工智能技术演进趋势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伦理规则等,有助于促进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从国内实践看,有助于推动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加强人工智能与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有助于拉动需求增长、加快动能转换、吸引全球对华投资,助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红利。
从全球形势看,有助于构建更高水平国际开放合作。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坚持智能向善,把人工智能作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全球合作,弥合全球智能鸿沟,让更多国家和人民共享技术进步带来的发展机遇。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围绕行业应用需求和基础能力供给协同推进,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一方面,以行业应用需求为牵引,统筹国内和国际,开展“人工智能+”6大行动。围绕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全球合作6大重点领域,深入分析人工智能对各行业各领域范式变革影响,前瞻谋划“人工智能+”工作着力点。另一方面,以硬基础和软建设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夯实“人工智能+”行动8大支撑。深刻把握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演进规律,结合内外部形势变化,围绕模型、数据、算力、应用、开源、人才、政策法规、安全8个方面,系统构建人工智能基础支撑体系。
问:《意见》的突出特点有哪些?
答:《意见》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形成系列务实政策举措,突出让市场有方向、有信心、有体感、有加速度。
一是明确政策方向。突出应用导向,明确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6大重点行动,建立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治理体系,处理好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就业岗位冲击等相关挑战,明确发展方向和政策预期。
二是强化发展信心。对内,释放积极政策信号,培育产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新模式,布局智能原生新业态,系统构建三大产业的智能化转型发展路径。对外,坚持普惠共享,打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提出“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新模式。
三是突出可感可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科研工作者、企业、消费者、人民群众、政府部门等不同主体均提出相应鼓励方向和支持举措,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
四是注重务实管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工智能在应用落地中存在的重硬轻软、应用碎片化、开源社区活跃度不高等问题,针对性提出系列举措。坚持分业施策,针对每个领域分别提出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发展方向,形成各行业“人工智能+”思路主线。
问:《意见》提出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请问基地的定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应用中试基地是加速人工智能应用规模化、标准化、体系化发展的共性能力平台。结合“人工智能+”6大重点行动,通过在制造、医疗、交通、金融、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布局应用中试基地,汇聚行业资源和相关产业能力,培养人工智能专业人才、推广应用成果、孵化创新主体、打造开放生态。
一是聚焦共性问题,带动促进行业效能提升。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应用人工智能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问题,打造“示范价值高、带动效应强”的标杆应用,促进全行业生产效能提升。
二是打造共创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打通人工智能应用供需对接、数据开放、资源共享、技术交流渠道,提供人工智能应用研发中试验证环境,以应用发展带动技术创新,孵化培育领先的人工智能企业和产业集群。
三是沉淀共性能力,大幅降低应用创新门槛。通过“统一技术架构、统一数据规范、统一标准体系”,打造算力、数据、模型共性服务能力,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和推广,加速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四是培育共赢生态,促进行业创新范式变革。坚持开放协作、互利共赢,加快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构建资源共享、能力互补、良性互动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问:下一步,在推动《意见》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强化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细化落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散、浮于表面等问题。
二是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各行业应用潜力、成熟度、带动作用等因素,进一步选择价值变量大的应用场景,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并动态滚动更新,实现长期和短期、动态和静态相结合。
三是营造良好应用环境。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应用规范、伦理规则,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应用试错容错管理制度,推动重点场景“敢开放”“真开放”。推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放场景等支持技术落地。
四是促进产业生态发展。推动产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培育智能原生企业。加强开源生态建设,支持优质开源项目发展,提高国际影响力。
五是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持续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对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等影响的研判评估和应对工作,增强就业创造效应,减缓就业替代效应。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带来的相关安全风险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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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于: 2025-08-26 18:54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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