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八年重磅更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增116种药品...
基本药物目录,是一个确保所有人都能获得满足其基本医疗需求、安全、有效且价格合理的药物名单。在中国进入深度老龄化之后,对药物的需求已发生显著变化。自2018年版发布后时隔八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再次更新。
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由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下称《目录》),新版《目录》共收载药品79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中成药318种,新增药品116种,调出2种化学药品。新《目录》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在调整工作中,针对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病种,临床用药首选、中西药并重、适宜基层使用等特征和定位;同时充分考虑临床应用实践、药品标准变化、创新药发展以及药品安全有效、价格适宜、保障供应等情况,兼顾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变化情况,依法有序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调整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司长龚向光在发布会上表示。
扩容基层常用药和创新药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居民健康需求提高及临床用药结构变化,现行目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
“此次调整组织近千名专家,综合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临床诊疗指南及用药大数据,历时一年多完成。”龚向光表示。
据其介绍,新版目录新增116种药品(化学生物制品68种、中成药48种),调出原版化学生物制品2种,结核病防治用药统一表述为“结核病用药”类别,不再单列具体品种。调整后,目录覆盖各疾病系统主要病种,其中化学生物制品涵盖国际疾病分类1180个病种,中成药覆盖63个功效分类。据初步测算,新版目录药品占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总量的71%,基层、二级、三级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占比分别为78%、74%、65%。
在支持创新药方面,此次首次尝试将创新药纳入遴选范围,经严格专家评审,调入国产Ⅰ类新药4种(化学生物制品3种、中成药1种)。
实际上,基层用药衔接是本次调整重点。
据龚向光介绍,新增药品中,高血压用药增加4种、糖尿病用药增加5种,覆盖不同作用机制,为患者提供更多选择;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用药新增7种,常见消化道疾病用药新增8种,且大部分新增药品已在基层配备使用,有利于推进大医院与基层用药衔接。此外,新增精神卫生用药5种,包括儿童注意缺陷多动症治疗用药,提升心理健康服务可及性。
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临床药学部主任张健介绍,与其他药品目录不同,基本药物目录具体到品种、剂型和规格,旨在提高临床用药集中度,促进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同时引导药品生产集中和价格合理。新版目录新增化学生物制品剂型109个、规格175个,中成药剂型66个、规格85个;保留品种中调增剂型161个、规格200个,调出部分注销批文或临床替代的剂型规格。
医保目录与基本药物目录协同衔接
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医保目录会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基药纳入报销范围。可以说,进入基药目录是药品获得医保报销资格的一条“快速通道”。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已基本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据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徐娜表示,医保目录与基本药物目录保持常态化协同。自2020年起,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一直作为医保目录申报条件之一,2018年版基本药物目录中除一种中成药外已全部纳入医保。此次新增基本药物品种均为医保药品,后续医保目录调整将按程序优先调整其甲乙分类,减轻患者负担。
此外,在药品质量安全方面,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副司长于江泳介绍,新版目录中83.2%的品种已收载入2025版《中国药典》。药监部门将持续提升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对生产环节全覆盖抽检,加强不良反应监测;鼓励仿制药开展一致性评价,对未通过的品种将逐步调出目录。
未来将缩短目录调整时间
基本药物一直都是医疗机构的重点用药部分,它不仅体现防治必需的基本,更重要的是可及性。
“基层医院必须采购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否则不但不报销,医院还违规。”一位基层医疗机构的院长表示。
事实上,在国家对医疗机构配备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确立的框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进一步规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
这些刚性指标通过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落实。根据《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考核涵盖采购品种数、使用金额、处方占比等具体指标,并将结果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实现奖优罚劣。
新版《目录》测算显示,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品种使用总量中,基本药物占比已达71%,其中基层、二级、三级医院的使用量占比分别为78%、74%和65%,充分证明了这一制度体系的显著成效。
不过,这样一份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药物目录,时隔八年才更新,与2015年2月13日印发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差异。根据2015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可适时组织调整。”
但疾病谱早已发生变化。每年发布的死因统计分析报告,不仅仅只是记录死亡原因,更深刻地反映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康结构的变化。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中国死因监测数据集》,2021年心脏病是我国居民首位死亡原因,占死亡总数的25%以上,癌症、脑血管疾病紧随其后,前三位死亡原因占我国总死亡超过70%。更为显著的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愈加突出。2024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体已超过3.1亿,超过总人口的1/5。以阿尔兹海默疾病为主的老年疾病,从1990年第19位跃升为2019年第6位。这些变化不仅意味着医疗体系面临更大的挑战,也对社会保障、养老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几年中国批准上市的新药很好,几百种,但由于基药目录没有更新,很多新药进入基层医疗很难,老百姓用不到新药,有时只能外购。”上述院长表示。
根据不完全统计,“创新药”这一个类别,从2018年至今的获批总数就已超过270个。
如何让更多的新药满足不断变化的中国疾病谱?龚向光表示,“今后将缩短创新药从上市到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时间,为更多新药进入探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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