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曝光六起案例释放电商征税严监管信号...
在“双十一”网络购物促销热潮之下,一些网店以偷税来获利的做法恐难持续。
11月4日,税务总局披露了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尽管偷税具体手法不一,但实质都是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来偷税,涉及税额几十万、上百万元不等,最终补缴税额、滞纳金、罚款远超偷税金额,得不偿失。
税务总局曝光上述网店偷税时点有些特殊。
在刚刚过去的10月份,按照今年最新法律法规,包括拼多多等超6500多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已向税务部门提供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由此,税务部门可以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申报的收入、涉税数据和平台报送数据进行对比,其中对于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近期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合规申报服务提醒,提示其核实申报金额,及时更正错误申报,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最近有些网店经营者、从业人员在网络上晒出了自己收到的上述税务部门短信提醒。
在这一背景之下,税务部门一次性披露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典型案例,无疑是在警示各大网店,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才是正道。
税务总局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逃税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税法意识,按规定如实申报收入信息,坚持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网店偷税代价究竟有多大?第一财经记者统计发现,上述六起网店偷税案例中,最终补缴税金(即税款、滞纳金、罚款)是偷税金额的1.6至2.3倍。
比如,根据税务总局通报,2018年至2022年,常州以马内利塑业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开设店铺,通过以个人账户收取互联网平台销售款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01.67万元。最终被当地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25.28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根据现行法规,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部门表示,近期平台内经营者如收到合规申报提醒,应当及时核对其在各平台及线下取得的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少申报情况。如属申报错误,需及时依法更正申报,以避免产生滞纳金。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平台经济要从“野蛮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合规是必由之路。此前,多名头部网红因偷逃税被查处,充分证明“靠偷逃税赚快钱”的模式不可持续。只有坚守合规底线,将精力放在提升核心竞争力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长远稳健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依法纳税是所有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税收与水电等生产经营支出一样,都是企业合规经营应承担的最基本成本,当部分网络主播、网店经营者通过偷逃税降低经营成本,以税收成本“外部化”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时,那些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的经营主体的利益将受损。这种“违法者获利,守法者吃亏”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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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于: 2025-11-04 20:38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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